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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处革命旧址 恢复往日风貌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工作中的新进步、新站位、新品牌。”近日,在陕西省志丹县检察院举办的督促保护抗日红军大学旧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上,延安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致作出这样的评价。 

  据了解,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前身为瑞金时期的中央红军政治学校,后扩编为中国工农红军大学。193661日,中共中央率领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在瓦窑堡又创建了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19367月,抗日红军大学随同党中央机关一起搬迁到志丹,占地面积3052.6平方米,是志丹县重要的红色文化资源。 

  今年5月初,志丹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实地走访中发现,抗日红军大学旧址上方的通讯电缆存在线路老化、电缆铅护层被腐蚀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危及旧址安全。 

  志丹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是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保安革命旧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法受到保护。为此,该院于528日决定公益诉讼立案。531日,该院邀请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部门召开督促保护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案件磋商座谈会,还特别邀请了通讯运营商、电力部门、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员一同参与此次磋商会。 

  磋商座谈会上,检察官引导参会人员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出示调查证据材料并就旧址上方构筑物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了说明和论证。经过磋商,与会人员一致认同并支持检察机关有关保护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志丹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形成共识并签署协作意见,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网络运营商也当场作出承诺,并制定了施工方案。 

  “志丹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的要求落到实处,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了检察力量。”延安市人大代表王娜说。 

  截至目前,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旧址门口电线杆、上方通讯电缆以及基站等设施已全部迁移完毕,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革命旧址又恢复了往日风貌。 

  来源:检察日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杜伟伟 

  编辑:郑敏娜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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