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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 化“有碍”为“有爱”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628日通过,自202391日起施行。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代表,陕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生需求导向,主动聚焦社会公共服务,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积极探索创新,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不规范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维护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贡献检察力量。 

  家住西安市,轮椅出行30多年的吕大爷深切感受到生活中的“烦心事”正在慢慢消失...... 

  从前,人行道上或是停了一辆车,或是立了根路灯杆,或者另一头没有缘石坡道,轮椅下不去,只能原路返回。 

  如今,宽敞的人行道上这些“尴尬时刻”越来越少,其他公共场所的无障碍通道也更加规范,即使无人陪伴,吕大爷也能够自己坐着电动轮椅独自出行。 

  吕大爷直观感受的背后,除了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检察机关的默默守护。 

  在西安市,除了残障人士外,还有老年人、伤病员、儿童、孕妇等群体,都是无障碍设施的日常使用者,无障碍出行已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一部分。 

  西安作为陕西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核心城市,举办了中国-中亚峰会这一重要主场外交活动,也举办过十四运、世园会等盛会,向全中国、全世界展现西安风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牢牢把握西安市这一重点城市,指导西安市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服务保障十四运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监督活动,充分发挥西安地区示范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平等便捷生活,促进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21年,在西安举办第十四届全运会、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筹备期间,西安市检察机关为助力提升赛事服务保障水平,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全市范围尤其是赛会主场馆周边,全面调查道路、公交站台、地铁站、客运站、公共厕所、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以及涉赛迎宾路线、涉赛路线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情况,以无障碍设施缺乏、建设不规范、安全隐患等问题为监督重点,灵活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提升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2022年,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3年,对专项监督活动和已办案件“回头看”,又发现新的人行道盲道破损、被侵占等问题线索,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6件,推动问题有效整改,为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建设文明和谐西安持续贡献“检察蓝”的力量。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无障碍设施监督活动为契机,深化与相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部门众多,要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必须拓展“检察+”协作格局,凝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社会治理合力。 

  市检察院主动走访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城管、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委等众多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联席会议,全面掌握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现状和底数,共同讨论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路径,共同赴无障碍环境设施现场查看、体验,检查整改效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类似问题全面系统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共发现涉无障碍环境建设案件线索176件,立案161件,发出检察建议161件,共督促整治盲道、坡道破损缺失和违法封堵、占用盲道、坡道及公共场所的无障碍通道、电梯、厕所(厕位)等服务设施1100余处,有效促进全市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提升。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效果好、影响大,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活动中对外展示。 

  陕西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为激活公益保护机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为民造福宗旨提供更多陕西检察实践样本。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 

  来源: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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