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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提起公诉的马某等1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9月30日上午,由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陕西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马某等1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首犯马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罚金15万元,判处薛某某等其他15名被告人10年4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有关被告人罚金。​​​​ 

  (供稿: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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