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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召开2020年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暨领导小组第8次会议精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精神、全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杨春雷检察长在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上的讲话等近期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指示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对2020年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 

  汉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惠春霞强调:一要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坚定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是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是守初心、担使命的实际行动。我们一定要坚持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持定力不动摇,紧盯目标不放松,坚决把专项斗争进行到底。二要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准性。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准确认定黑恶犯罪,做到“稳、准、狠”,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要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连续性。要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掌握最新底数,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加强对下工作指导。要紧盯“打伞破网”,进一步加大“保护伞”线索移送、核查、反馈工作,推动线索核查清零,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要紧盯“打财断血”,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既要准确把握“黑财”认定标准,又要及时巩固“黑财”认定证据,确保执行到位。要积极参与源头治理,落实好“三书一函”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重点行业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要紧盯犯罪改造,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加强执行监督,促进感化教育改造,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同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部署安排,坚持疫情防控与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抓办案、提质效,持续用力,为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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