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使“疫情”期间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更好地兼顾群众诉讼需求和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
2月4日上午,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与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协商,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隔空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
案件经过
被告人高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原定于春节假期结束后正常受理,由于假期延长,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时间比较紧,因疫情影响看守所不能提审在押人员。与看守所沟通后,庭审采用了微信视频的方式。
庭审时,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被告人陈述等权利。由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该案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的攻坚时期,通过微信视频开庭,既有利于防控疫情,又可避免案件延期,同时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作者: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 王会丽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