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黄龙:诉前检察建议促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9日

  近日,由黄龙县教科体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的《黄龙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并实施,有效地解决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是该县将检察公益诉讼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考核内容之后,县委、县政府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这一管理制度的出台,得益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去年8月,该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一些校外托管机构良莠不齐,托管班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有的托管机构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该院立即通过查询黄龙县信息平台和实地走、访、问等方式,了解到黄龙有校外托管班50余家,主要分布在城区居民房内,其中有42家托管班未在黄龙县市场监管局登记,50家托管班均未在黄龙县教育科技局登记,未办理营业执照、办班人员无健康证,且托管班百分之八十都设在住宅楼内,居住条件、配备设施简陋,没有相应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未成年人的安全存在极大隐患。办案组在调查的同时,一方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托管班管理问题进行研讨沟通,根据调查情况,分别向黄龙县教育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职权对托管班从办班资格、环境等方面进行监管,确保未成年人安全。另一方面该院根据调查发现的托管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执法中存在无据可依的实际情况,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县政府:建议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局四部门协商,制定统一的托管班从业标准和托管班管理办法。黄龙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县长李富荣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县教科体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引导托管班规范有序发展。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各自依职权对全县的托管班进行检查治理,研究出台《黄龙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托管班的管理部门,制定了严格的从业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校外托管机构的办班程序和管理办法,有效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作者: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何午阳 高亚丽 编辑:胡安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