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延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224日,延安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在延安干部培训学院开班。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作开班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晓驰主持。 

  开班仪式上,刘惠生指出,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描绘了“中国之治”宏伟蓝图,充分阐释了“制度是破题之钥、治理之基”,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典教科书,是推进新时代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政治宣言书,是党和国家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制度建设的战略任务书。 

  结合自身学习,刘惠生与参训学员一起分享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体会。他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检察干警,作为基层院的领导同志,一是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核心。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三是要增强检察履职自觉,这是推进新时期延安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 

  在谈到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时,刘惠生强调,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坚持政治挂帅,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用具体行动落实讲政治。二是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坚守法律底线,确保检察履职到位。法律底线是检察履职的根本要求,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办理都要按照法治的更高标准、人民群众满意这个目标去推进去落实。三是公正廉洁守纪律,坚决筑牢防线,确保检察队伍过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守为官从检底线,不越法律红线。 

  此次轮训分三期进行,将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干警,县(市、区)检察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进行轮训。轮训班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采取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解读、集中自学、分组讨论和会议交流发言的方式进行,并充分利用晚上时间开展县(市、区)检察院与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之间的互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 

  培训期间,刘惠生参加了分组讨论并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作者: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刘晓峰 编辑:胡安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