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石泉:出庭公诉醉驾冲卡妨害公务案件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近日,石泉县醉驾冲卡妨害公务案件——谭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一案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程文亮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201982720时许,谭某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交警大队门口路段,发现民警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为逃避公安机关处罚,谭某某驾车逆行加速强行冲卡,导致一名执勤交警在被拖行过程中身体多处受伤。 

  该案发生后引起广泛关注,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和普法宣传作用。庭审前,程文亮详细审阅了案卷材料,核实证据,针对可能出现的控辩焦点问题,做了充足的出庭前准备工作。 

  庭审中,公诉人采取综合举证方式,在指控犯罪的同时,针对本案的定性和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庭教育,被告人谭某某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石泉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县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谭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作者: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林耀武 付丛梅 编辑:王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