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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一纸检察建议 消除九年隐患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1118日,记者在位于定边县贺圈镇的太中银铁路桥下看到,新修的道路宽阔平坦,环境优美,一群银发老人随着音乐节奏扭着陕北秧歌。然而几个月前,这里还被违法圈占,违法建筑乱搭乱建,杂物堆积如山。 

  今年5月,定边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太中银铁路桥下两侧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定边县检察院调查查明,2008年至2009年期间,为修建太中银铁路跨307国道特大铁路桥,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铁路中心线向南8米、向北13米的标准,将307国道两侧土地依法征收,征地拆迁补偿费均兑付到位。2011年太中银铁路建成通车。但多年来,铁路桥下通道被圈占,堵塞交通,有人将铁路桥下国有土地圈占,变成私家“库房”,有人在铁路桥下开设机械加工厂,使用和存放大量氧气、乙炔等,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榆林市检察院获悉情况后,向省检察院作了汇报,并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要求加大办案力度。527日,定边县检察院向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查清太中银铁路沿线国有土地被侵占问题,限期清理违法建筑物。 

  2018年以来,定边县境内发生轻飘物侵袭铁路接触网事件5起,最长一次中断铁路行车145分钟。今年6月,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出定边县境内侵占铁路用地建筑物、构筑物8处,安全隐患103处。为此,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数次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协商解决太中银铁路外部安全环境的函》,但隐患依然没有得到消除。据了解,近9年来,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绥德工务段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函13次,但均未取得实质性效果。 

  定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成专门整改小组,在实地走访、逐一排查后,于618日开始,向24个违法主体送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和《责令交还土地通知书》,责令3日内自行整改,并对未自行整改的违法主体,依法启动强拆程序。 

  今年7月,定边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贺圈镇政府等单位联合执法,依法拆除太中银铁路沿线国有土地违法建筑房屋341078平方米、临时活动房15间约550平方米、围墙围栏400米,收回被非法侵占的国有土地2.2万平方米。 

  (供稿:陕西日报 定边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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