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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现场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16日,延安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现场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延安市政府副市长张建波主持会议,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天军、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出席会议。 

  严汉平强调,要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把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改进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狠抓问题整改,宣传教育内容体现针对性、方式体现创新性、对象体现广泛性,校园内部管理全面落实“3100%”要求、扎实做好学校改厕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校园周边安全加大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打击清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市场行业乱象,全面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强化统筹联动,狠抓工作落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就“一号检察建议”出台背景、“一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做了讲解,就如何全面开展专项督导、督导的时间、督导的方式、督导的内容、督导的要求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印发了《全市校园安全整改落实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刘惠生检察长任办公室主任。会前与会同志对杜甫川小学、延安实验小学、新区一中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延安市委、延安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市公安局、教育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文旅局、妇联、团市委、消防支队、交警队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区委副书记、分管教育副县(区)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学校、新区各学校校长参加了会议。 

  (供稿:延安日报 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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