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由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闫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淳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雅茹、副检察长王金妮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重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四起犯罪事实对九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向法庭出示了近一百页的证据材料,举证详实、说理充分,并围绕闫某等九人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及量刑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同九名被告人及其律师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八小时的庭审,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九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淳化县人民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淳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办案组,认真审查证据材料,深入分析犯罪事实,综合研判证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认真研究法律适用相关规定,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并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使该案件成功起诉,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
(作者:淳化县人民检察院 宋漫 编辑: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