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某某等8人涉恶一案提起公诉,麟游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该案是麟游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办理的第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2年至2018年,连续六年间,被告人赵某某等八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肆意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县域范围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某等8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麟游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案件办理前期成立“赵某某涉恶案件”专案组,提前介入,强化办案措施、确保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办案组全面审查案件材料,补强完善证据,仅移送法庭的案卷和证据材料就多达19册,随案移送光盘30张。由于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繁杂,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解决庭审中的程序性问题,庭审前,先后与有关办案机关沟通情况,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并及时向各被告人告知权利义务,进一步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庭审当天,麟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作者: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杜红梅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