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SXJCMAIL@163.COM

武功:多措并举有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今年年初,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以“十个一”为抓手,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即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一次;积极争取县委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一份;聘请公益保护信息员一批;与监察委协调制定《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意见》一份;与国土、食药等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一次;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领导机制一个;印制公益诉讼宣传册、宣传彩页一批;向全院干警开展公益诉讼知识讲座一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带头承办公益诉讼案件一批;组织民行部门干警分批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省院培训一次。目前,大部分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公益诉讼工作呈显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0件,立案3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3件,行政机关均采纳并积极整改,整改完成书面回复1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作出行政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另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发出公告。

  积极争取支持,凝聚保护合力。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意见。武功县委于2019年4月8日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推进法治武功建设的意见》;与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制定《武功县检察院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工作的办法》,院各部室共向民行部门移送公益案件线索8条;印制《公益诉讼知识读本》3000册、宣传彩页10000份,发送给各镇(办)、相关部门,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赠送《公益诉讼知识读本》。营造了全县上下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凝聚了各方合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将理论学习与实务锻炼紧密结合,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4月份,邀请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员额检察官白振飞为全院干警做公益诉讼知识专题讲座;近期按照市院要求,组织民行部全体干警赴北戴河培训,培训结束后,民行部迅速建立了“每周一学”集中学习制度,即每周组织民行部门干警开展业务学习一次,主要学习公益诉讼及民行检察业务、行政法律法规,提高民行部门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组织部分民行干警赴临潼检察院学习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兴平、长武县检察院召开了民行及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监督实效。认真落实检察长亲自抓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指导办案20件、带队调查核实取证1次、列席县法院讨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委会1次。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多次与水利部门、相关镇办沟通,并深入渭河、漆水河垃圾违法倾倒现场开展督办,研究整治方案,检察长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规范检察建议,强化刚性约束。牢固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规范检察建议文书内容、确保监督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条款准确无误,建议内容具体有可操作性。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主动听取意见,通过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其及时有效履行职责,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今年以来,先后向县水利局、相关镇办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17份,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镇办、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整改并邀请检察机关进行跟踪监督。

  创新工作机制,延伸办案效果。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协作配合联席会议暨互派人员学习的意见》,3月29日,举行联席会议暨互派人员学习启动仪式,该院民行部门派出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在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为期两周的学习交流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期,为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成效,与县河长办联合制定了《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武功县河长办联合巡查制度》。确定县河长办与检察院成立专人联合巡查小组,每月至少对辖区河流开展巡查2次,常态化发现问题,切实解决辖区河流及周边妨碍行洪、破坏水生态、水环境等各种违法乱建、乱占、乱倒、乱采行为。

加大办案力度,推进公益保护。一方面,通过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有效保护公益;另一方面,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全面取证,及时起诉。起诉的某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辖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职责案已开庭审理,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做出行政判决;办理的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于6月份起诉至法院,但该院并未一诉了之,目前,正在和县自然资源局、镇、村、代理人协调,督促案件当事人积极修复毁损的耕地。

  下一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落实公益诉讼“一把手工程”要求,以专项监督活动为依托,把提升办案质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实现标本兼治,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作者: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邵利利 编辑:祝长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08277 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新街1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邮编710004

Copyright 2012 by www.sn.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t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