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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安康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启动运行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718上午,安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授牌暨启动仪式在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万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高强、市教体局局长邹成燕、团市委、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平利县政府县长陈伦富、县级领导邓文明、晏清泉、市人大代表、市县两级院副检察长、刑检(未检)部门负责人以及平利县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师生代表1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平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文明代表县委、县政府致辞。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孝友主持了仪式并宣读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中共安康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关于命名“安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的决定。王万兴检察长和高强主任分别授牌。 

  邹成燕在讲话中指出,平利建成营运基地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是全社会关注教育、关心青少年的成功案例。希望教育部门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共同把基地建设成为法治教育、德育教育、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成为全市、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道美丽风景线。 

  高强在讲话中指出,基地的建成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未成年检察工作指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为全省更好地开展未成年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载体和平台。要以服务青少年法治教育为目标,切实管好、用好基地。他强调,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是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联系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公安、法院等部门落实未成年司法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号召全社会关注和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三要结合司法办案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供符合新时代需要的检察法治产品,为未成年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 

  王万兴在讲话中指出,建设法治基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精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立足长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创新举措,是“安康创优精神”在平利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下一代法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过硬担当。他强调,要建好、管好、用好基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坚定法治信仰、凝聚法治共识,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要站在法治和科技制高点,更加贴近时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需求,贴近家长关切,贴近学校要求,紧贴社会热点,不断丰富和调制出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大餐,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一体化的青少年教育、保护网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真正把基地建设成学生学习的新课堂、教学研究的新平台、家长教育新阵地,实现“全市最好、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定位目标。 

  最后,与会领导向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志愿者赠送了图书和学习用品,视察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平利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是安康市首家专门针对从小学至高中阶段学生,集法治、道德、安全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基地主题是“法平如水,利泽千秋”,取自于“平利”县名。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法治教育职能,让中小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来到基地,通过45分钟左右的参观、体验、互动、参与,以及法治教育专题授课,在一种身临其境、声光电高科技、现代化的环境氛围中受到法治教育,启迪思维,开阔视野,全方位接受法治、道德、安全方面的教育。整个基地集沉浸式体验、互动式交流、融入式教育为一体,为前来学习青少年提供“一站式”教学服务。 

  (作者: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梁华 杨云华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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