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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三个三”工作机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5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工作要求,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制定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业务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个一”“三个专”“三个严”。 

  “三个一”是指案管部门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录入、分案;第一时间通知案件承办人并提醒及时办理;第一时间在该类案件的批准逮捕、补充侦查、移送起诉等环节告知公安机关。做到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不在案管部门多停留一分钟,高效流转。 

  “三个专”是指涉黑涉恶案件均指定专人受理,建立专门的台账(涉黑涉恶案件登记台账、流程监控台账、案件移送台账、涉案财物管理台账),进行专项监督,确保所有涉黑涉恶案件信息及各个环节在案管部门都能全面留痕,有据可查。 

  “三个严”是指严格审查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的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备份其相关证件及材料,严格履行一人一事登记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受害人家属咨询、申请会见、阅卷等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件,审查起诉案件4件,移送法院提起公诉案件3件,所有涉恶案件均按“三个三”工作模式受理,确保及时完成案件流转,为涉黑涉恶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快捕快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夏梦莹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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