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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检察长出庭公诉涉黑案件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

  52526日,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城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久安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中市首例开庭审理的涉黑案件。城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整个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同步直播。 

  该涉黑组织共有21名成员,其中多人曾被判处刑罚或被行政处罚。该涉黑组织近年来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多起犯罪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其组织内部人员稳定、层级分工明确、管控手段严格,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长期欺压、残害群众,影响恶劣。 

  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城固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深挖内部潜力、整合办案资源,张久安检察长担任办案组组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带领办案组认真审查案件,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完善证据体系,打牢证据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审查案件案卷50余宗,研判案情,分析证据,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握,研究制定了细致的出庭预案。 

  在两天的庭审中,张久安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孙永强副检察长发表了公诉意见,检察官办案组公诉人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定罪量刑进行全面细致的阐述,有力地指控印证了该涉黑组织涉嫌的犯罪事实,并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答辩,说理充分、论据严谨。 

  此次检察官办案组出庭公诉涉黑案件,是城固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缩影,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件将择期宣判。 

  (作者:城固县人民检察院 刘涛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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