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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保护母亲河 检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3日

  自“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院和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治理保护工作。 

  此次活动,区上成立了金台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周喜玲检察长担任副组长。金台区检察院与金台区河长办建立了金台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与相关行政机关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金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根据省河长办暗访反馈的17个问题中,金台区的一项问题:“金陵河有乱倒垃圾现象”。该院干警及时行动,发现金陵河河道滩地垃圾、水体垃圾、岸坡垃圾三处,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三份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省环保督查检查发现,引渭渠环境较差,要求整改,金台区检察院通过暗访发现引渭渠有固体垃圾和管道排污水进入引渭渠水体现象,积极履行职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另外,金台区检察院在暗访中发现,六川河六川店村河岸存在固体垃圾污染现象,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目前,金台区检察院正按照市区专项活动安排,结合金台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区自查问题清单,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李明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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