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铜川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合一”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合一”改革工作。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小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甫,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全体检察人员,各区县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及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顺安主持。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捕诉合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六一宣读了《铜川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捕诉合一”改革工作方案》。耀州区检察院、印台区检察院介绍“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工作经验。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甫作了讲话,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捕诉合一”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情况;就深入开展“捕诉合一”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指出,推行“捕诉合一”改革是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高检院、省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聚力突破,抓好“捕诉合一”改革工作,打造统一、高效的刑事检察工作格局。要把推进“捕诉合一”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市院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市检察院要强化业务指导力度,对基层院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
最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蔡顺安要求,各院充分认识“捕诉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院的部署上来,凝聚改革共识,在改革中提升监督能力,推动“捕诉合一”改革工作深入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专门研究、认真部署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细则,有计划、有步骤,迅速推开“捕诉合一”改革工作。
(作者: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任得平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