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醉美镇巴

检察监督“接龙” 让古栈道留有念想

发布时间: 2023-08-11

  20233月,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镇巴县开展子午道保护公益诉讼案中,发现一处古栈道遗址保护不到位,后将线索移交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受理该线索。 

  经调查查明此处是何家坝栈道遗址,位于镇巴县长岭镇联青村后槽组徐家河西岸沿河的崖壁上,2014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原设置有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后被洪水冲毁后尚未重新设置,栈道混同于寻常地带,不利于文物的有效保护和文脉传承。 

  文物保护不能等,等到失去了就无法挽回。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遂向相关文物保护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及时对何家坝栈道遗址开展全面保护。 

  对检察建议是如何整改落实的,效果怎么样?近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回头看”。发现文物保护部门已完善该处文物的记录档案,进入文物数据信息库和电子档案库,落实了群众文保员,负责日常的管护。到实地查看,公路边显著的位置已设置“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何家坝栈道遗址”标志牌,标志牌背面有简介及公告的划定文物保护区、建设控制区范围等,使人们能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文物的对象、内容、历史价值及保护措施。放眼崖壁上的栈道遗址,立感此处独特的价值和光辉。该处文物已达到文物保护的“四有”工作要求,整改到位。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和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协作配合、一体履职,就互通信息,加强对方管辖权内案件线索的移送、监督衔接达成了一致意见,切实做好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工作上的无缝“接龙”,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回头看”途中,正遇几位游客看到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后在此停车驻足观赏,无比感慨地说:“没想到,在这高山幽谷中还有这样一处栈道遗址”“不容易啊!那一排排栈孔就像一行行文字,在诉说着古代劳动人民的勤劳和智慧以及改造生存环境的艰辛”。 

  是啊!这里仅仅只是幸存的遗址,周围已全被现代气息所湮没,此栈道建于何时?源头在哪里?延伸到了哪里去?与唐朝的荔枝古道有没有关系?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很多值得去探究的念想。 

  ✱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是20227月,陕西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的秦岭北麓、秦岭南麓、关中平原和陕北高原4个省检察院的派出检察院之一,管辖秦岭南麓地区(汉中、安康、商洛等市所辖有关县市区)发生的跨行政区划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与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