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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深人部分乡镇检查督导 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4-03

    近日,根据镇巴县县委的安排,镇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县“扫黑除恶” 领导小组副组长俞健,深入该县平安、兴隆等镇及相关公安派出所,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在被督导单位,俞健代检察长传达了县上“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通报了该县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的基本情况,通过听取各镇及公安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认真查阅工作台账和相关材料,核查工作情况,深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重点对加强组织领导、线索摸排、深挖“保护伞”、“关系网”,宣传发动群众及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乡镇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平安镇在各村、社区召开“扫黑除恶”群众大会,巡回宣讲“扫黑除恶”法律知识;兴隆镇在集镇设立“扫黑除恶”宣传点,发放相关图片资料等等予以了充分肯定。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检察长提出:党中央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各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提振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对“黑、恶,霸、乱”做到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达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的目的。要进一步压实工作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工作结合起来,把监外服刑“五种人”的监督管理与“扫黑除恶”工作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及其滋生土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活力、幸福的“五个镇巴”,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督导过程中,俞健代检察长还走访了部分村委会和部分群众,深切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期吩和拥护。

文/陈光飞

审/吕晓  田生桂

编/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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