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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检察院对监管场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法律监督

发布时间: 2019-03-26

    3月26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生桂一行三人,对该县看守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项检察。

       副检察长田生桂一行通过听汇报,查谈话记录、律师会见登记记录及对押员扫黑除恶知识的抽查,深入监区实地察看等方式,重点就该县看守所涉黑涉恶宣传、押员的分押分管工作、执行会见(通信)及生活物品的接收管理规定情况、通过教育谈话扩大线索来源、深挖犯罪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检察监督。通过检察,对该所执行分级管理、信息化与监管工作的融合等方面予以了肯定,并就该所如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继续发挥好职能,提出希望和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驻所检察干警、看守所民警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对涉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实、立足岗位,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 、要进一步强化规范、细节管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羁押监管环节不出纰漏。对涉恶押员,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执法细则》依法严格的做好分押分管、会见、通信、探视以及衣物传递等羁押管理工作,严防羁押期间串供、跑风漏气等影响案件办理的行为发生,以切实的行动巩固扫黑除恶成果。

     3、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战果。要通过设置举报箱、上法治课等形式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局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既教育、引导其真诚认罪、悔罪,又发动和鼓励在押人员坦白、检举,广泛收集犯罪线索,深挖犯罪,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战果。

     4、要进一步加强干警管理,确保干警自身安全。看守所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强化教育管理,引导干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得起考验、诱惑,坚决防范管教民警违规接待律师会见甚至通风报信,泄露案情等触碰法律纪律底线的行为发生。驻所检察干警也要自身正、自身硬,要大胆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中,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

作者:田生桂     审核:吕晓     编辑: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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