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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以观促学 “点对点”以评提质——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跟庭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 2025-07-26

  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表现非常精彩,对抗性强,释法说理效果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评价道。

  为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庭审质量、加强出庭能力和规范化建设,镇巴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刑事检察主责主业,围绕“实战、实案、实用、实效”,制定了《刑事检察案件跟庭评议活动实施方案》。于7月23日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镇巴县监察委员会各委室主任、业务骨干,本院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二十余人参与了历时四个半小时的庭审观摩。
  在庭前会议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与辩护人交换了意见,确认了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新情节,为顺利庭审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中,出庭检察官结合证据情况精准发问,目的明确、简繁有度,有力证明了被告人的主观故意。
  在举证质证环节,面对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检察官分组出示了证明案件来源与诉讼过程、被告人犯两罪的事实等证据材料,每一组证据出示完毕后,均对该组证据的证明目的进行总结说明,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异议的证据,以及辩护人、监察机关所出示的新证据均进行了明确回应,既反驳了与案件无关的证据,确保指控顺利进行,也认可“退赃退赔”等“出罪”证据,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极大增强了庭审效果。
  在法庭辩论阶段,检察官针对被告人主观恶意、危害后果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四轮辩论,论证缜密,情理兼蓄,充分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厘清案发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并结合案情开展警示教育,将真实案件转化为法治教育的“活教材”,起到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自愿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组织召开了观摩人员总结评议座谈会。
  员额检察官立足丰富的出庭经验,围绕公诉人出庭规范、文书制作、讯问策略、庭审应变、法庭辩论等发表了评议意见,既充分肯定公诉人在庭审中有力指控犯罪、展现出的“检察风采”,又指出举证阶段归纳总结应进一步精炼、庭前准备需更细致的不足,建议各办案组今后要更加重视文书质量、出庭应辩能力的提升。
  “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公诉机关办案效果非常好,对我们今后办理案件、搜集证据等提供了参考方向。”镇巴县监察委员会参与观摩庭审的同志评议道。监检双方还就已办或在办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达成了共识。
  从“个案剖析”到“经验共享”,推动“传帮带”指导与“点对点”复盘充分融合,是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刑事检察的跟庭评审、旁听观摩力度,通过重点观摩、推门听庭、随机听庭等多种形式,在实战中练就娴熟过硬的“看家本领”,着力实现“两个一”目标(即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庭、培养一支优秀公诉人才队伍),大力推动出庭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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