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的名义》《第二十条》《无尽的尽头》《巡回检查组》等热播涉检影视作品让普通刑事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走进大众视野,掀起了人们对检察工作的关注热潮。相比于大家所熟知的这些检察业务,作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一的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似乎显得有点“神秘”。6月9日,在第28期干警微课上,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袁文君以重罪检察的历史沿革、概念、工作职责、形势任务四个方面内容对重罪检察工作进行讲解。
重大刑事犯罪检察的概念
重大刑事犯罪检察,简称“重罪检察”,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毒品、邪教等犯罪案件,对上述案件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刑事申诉等职责,并在此过程中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
重大刑事犯罪检察的工作职责
一、依法惩治各类重大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共安全犯罪,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安插一名间谍,就可能搜集窃取成千上万份敏感资料,对国家安全造成巨大影响;
偷走路边不起眼的窨井盖,可能会在下雨天带走无辜路人的生命;
随意丢弃的烟头,可能引发一场山火,造成人、财、物不可估量的损失......
2.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1)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极端恶性犯罪,全力守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2)突出惩治涉枪、涉毒及危害生产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四号检察建议”:
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2020年4月,针对近年来窨井枯井“吃人”事件屡屡出现,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就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等相关单位,督促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
“七号检察建议”:
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
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卖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最高检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八号检察建议”:
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升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明显向好,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生产生活领域也多有常见事故发生。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于2022年3月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等11个有关部门,提出具体解决建议,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
“十一号检察建议”:
用心守护最美“夕阳红”
为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12月底,最高检结合司法办案情况,向民政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多维度推进养老领域安全,用心守护最美“夕阳红”。
微课结束后,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检察部负责人张永春同志进行了点评,他肯定了此次微课堂准备充分、内容全面、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紧密贴合工作实际,能够帮助大家正确认识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同时分析了当前重罪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指出了今后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重罪检察业务在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升重罪检察工作质效,为筑牢社会安全防线、守护群众生命健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