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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24

 

 

洋县检民公告〔20225

本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发现,韩旦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陕西省洋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916-2986058

特此公告。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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