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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洋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 2022-02-11

2021年,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工作质效,统筹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12月,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7人,同比上升97.96%;不捕42人,同比上升55.56%,不捕率30.22%,同比下降5.31个百分点。

决定起诉224人,同比下降7.05%;决定不起诉44人,同比上升51.72%,不起诉率为16.36%,同比增加5.66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至12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2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4.3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34人,精准刑建议率91.78%;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24人,采纳率92.54%,同比上升50.39个百分点。

(三)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1年1至12月,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1人,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人,起诉罪名为诈骗罪。

(四)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55件,同比上升14.58%,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3件,占监督数的78.18%,同比增加5.26个百分点;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捕1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5人,同比分别上升150%、上升78.57%;

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6件次,同比上升15.15%,已纠正76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同比增加16.7个百分点;

共提出抗诉2件,同比持平;

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6件次,同比上升17.85%,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66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同比持平。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12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已纠正15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件,已纠正8件 ;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件,已纠正2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4件。

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收到法院再审判决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件,同比上升127.27%。法院同期采纳25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件,同比上升150%;法院同期采纳21件(含2020年受理的1件),占提出数的105%,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20%;法院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350%;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三)其他办案数据

2021年1至12月,开展公开听证2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

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件,同比上升60.53%。其中,民事类立案4件,占立案总数的3.28%,同比上升3.28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118件,占立案总数的96.72%,同比下降3.28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4件,同比上升62.86%。其中,发出民事公告4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3.51%;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10件,占96.49%。

从行政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63件,占比最高,为57.27%;其次为其他领域35件,占31.82%;资源保护领域8件,食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共占10.91%。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提起公益诉讼6件,占立案数的4.92%。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50%;行政公益诉讼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50%。

法院审结3件,判决支持3件,其中民事1件,行政2件。

(四)其他办案数据

2021年1至12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开展公开听证7件。

(五)办案效果

2021年1至12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3.23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约3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的企业4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约125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约131吨、督促保护和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241万元、督促收回其他国有财产领域5.222万元。

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3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0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不捕9人,不捕率为45%。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人,同比上升80%。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3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3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1人,不起诉8人,不起诉率25.8%。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15人,同比上升20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12月,通过亲职教育讲师开展法治讲座形式对不起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次,同比上升100%;开展社会调查73次、法治讲座19次,受众6000余人。

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12月,共接收群众信访33件53人,均妥善处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均由控申部门审查结案;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6件,决定救助总金额12.5万元。

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年1至12月,对2名脱贫户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5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7人,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人、滥伐林木罪4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1件。

(二)检委办工作情况

2021年1至12月,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7次41案,严格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做到了应列尽列;

召开检察委员会8次,提交讨论议题14个,其中案件议题12件、事项议题2件,开展检委会学习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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