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洋县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前期同县司法局协商,制定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值班律师工作实施意见,并在该院案件管理中心挂牌成立值班律师办公室的基础上,迅速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
为引导全体干警适应刑事案件办理新模式、规范认罪认罚精准运用,检察长陈新建作为主办检察官对张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某某自愿认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在受案当日即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制度相关权利义务,鉴于其未聘请辩护人,及时通知值班律师到场,张某某对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表示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在值班律师现场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从8月28日受理到8月29日移送法院起诉,仅用2天完成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不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也对落实该制度起到推动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转变办案理念,综合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