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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瑞学、张红诈骗案——利用虚假宣传实施诈骗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关键词】

 

诈骗罪 虚假宣传 缓刑条件 抗诉

 

【基本案情】

 

20214月,薛瑞学注册成立高寿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他人生产高寿宝牌暖脚宝、护腰宝等电加热产品,通过互联网宣传并招募代理。张红取得代理资格后,明知该产品为普通电加热产品,仍按照薛瑞学教授的营销手段,以免费理疗体验、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并召集中老年人参与理疗体验,两人多次开展养生讲座,虚构高寿宝牌系列产品含有多种矿物质,具有治疗白内障、青光眼、高血压、冠心病及抗癌防癌等功效,逐步骗取中老年人信任,并以超出进价数倍的价格出售上述产品。202111月至20226月期间,薛瑞学、张红共向58名中老年人出售高寿宝系列产品111件,合计销售金额15万余元。一审判决前,薛瑞学、张红陆续退缴全部赃款。

 

2023330日,略阳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薛瑞学、张红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43日,略阳县检察院以一审判决适用缓刑不当提出抗诉,62日,汉中市检察院支持抗诉。625日,汉中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以诈骗罪分别改判薛瑞学、张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引导取证。2022726日,略阳县检察院对薛瑞学、张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开展6次案情会商,建议公安机关紧扣产品销售渠道、资金链、人员关系链开展侦查,综合银行转账记录、店铺收支账簿、收款收据等书证准确认定诈骗数额,同时以会员登记本、礼品发放清单为线索查找被骗老年人,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明案件事实。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注重维护被害人财产利益,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薛瑞学、张红陆续退缴全部涉案赃款15万余元,并会同公安机关逐一联系被害人,发还被诈骗资金,核实谅解情况,挽回被害人财产损失,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二)依法抗诉。20221025日,略阳县检察院以薛瑞学、张红构成诈骗罪提起公诉,提出对两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决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经过研判后认为一审判决适用缓刑不当,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汉中市检察院经全面审查案件,在诈骗数额巨大”“诈骗对象为老年人的抗诉理由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薛瑞学、张红在本次犯罪中多次在相同地点、不同时间,出售高寿宝系列不同产品,每次都超过5000元的证据,充分论证多次诈骗的事实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抗诉理由。汉中市中级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三)综合治理。略阳县检察院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和深入社区开展老年人防诈骗法治宣传活动,发放防养老诈骗宣传手册,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讲解预防养老诈骗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的反诈意识,帮助老年人绷紧防范之弦,远离诈骗之危,促进诉源治理、长效常治。

 

【典型意义】

 

随着养老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不法分子以赠送小礼品、打卡集礼物、体验销售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医疗器械,不仅让被害人蒙受财产损失,更有延误治疗、危及健康的风险。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引导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督促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对于以相同手段多次实施诈骗的被告人,依法准确把握缓刑适用条件,确保刑罚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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