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秦蜀古道 协同治理
【基本案情】
秦蜀古道北起陕西西安,南至四川成都,是中国古代建造时间最早、存在年代最久、沿用时间最长、线路最艰险复杂的古交通要道。陕西境内共有傥骆道、褒斜道、故道、荔枝道、米仓道、金牛道、子午道7条秦蜀古道,现存313处道路本体遗迹,总计长度约4000公里,跨越西安市长安区、周至县、蓝田县,宝鸡市凤县、太白县,汉中市西乡县、略阳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汉滨区、石泉县、宁陕县等地。
2023年3月,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办理子午道遗址保护案件中发现,傥骆道、褒斜道、故道等其他秦蜀古道多处遗址存在界桩不完整、保护范围不明晰、周围环境差、遗迹受损未修复等问题。上述秦蜀古道遗址属于省级或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调查和督促履职】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发现该案线索后,依法立案调查。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统一指挥,运用卫星遥感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通过走访村民、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有关文史资料等方式,查明了傥骆道等古道中多处文物点位的保护标志设立不齐备、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不明晰、文物本体损坏而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保护措施不完善不恰当、文保宣传教育不到位以及文物周边堆放杂物、建筑垃圾等事实。
4月18日,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属地文旅部门派员参加,文物专家进行了论证。听证评议认为,文物保护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保护监管职责。
4月25日,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向西安市蓝田县,宝鸡市太白县、凤县文物保护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月26日,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向汉中市西乡县、佛坪县、留坝县、略阳县等地文物保护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文物保护部门设置相应标志牌、埋设界桩,完善必要保护措施,妥善处置受损遗址,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同时,向涉案属地政府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保护力度,改善遗址周边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文物保护部门及属地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到各个遗址点位进行查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建立了巡查保护长效机制,补充完善了界桩,明晰了保护范围,整治了遗址周围环境,加大了文物宣传力度,修复了损毁破坏的文物本体。其中,针对褒斜道、故道、傥骆道遗址保护,行政机关补充设立界桩33个、标志碑3块、公示公告栏16块,宣传栏16个。
2023年7月,跨区划检察院联合相关区划检察院对褒斜道、故道、傥骆道进行“回头看”,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以及群众代表实地查看并召开座谈会,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古道遗址得到有效保护。
在案件办理中,办案组还发现入川的荔枝古道保护存在同类问题,遂向镇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线索1件,该院已向文物保护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向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1件,该院已立案调查。
【典型意义】
秦蜀古道是重要的秦岭人文遗迹,承载着古代智慧与历史记忆,对于中国文化和历史遗产传承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跨区划检察优势,依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平台,突破行政区划限制,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检察履职,统一指挥、全面调查、精准监督,由点及线再到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对秦蜀古道进行整体、系统保护,以“我管”促“都管”,体现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效果,积极为秦岭人文遗迹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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