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洋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纵深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为服务保障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围绕职能强队伍,小团队发挥大作用
一是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常态化开展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通过学习最高检、省院、市院相关会议精神,更加准确地把握行政检察守正创新的要求和工作发展方向。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的同时,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行政检察研修班培训、省院行政检察业务素能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三是强化案件办理。2024年来,我院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办理纠正行政违法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到期采纳率均100%;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举行公开听证4件;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0件,制发检察意见50件。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宣传展板、现场宣讲等方式向群众介绍行政检察职能,增进群众对于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职能的认知和了解。
二、围绕职能拓案源,小线索奠定大基础
一是开展“一案四查”挖线索。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积极开展“一案四查”,通过对法院裁判、审判、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可能性、社会治理的必要性等进行审查,拓展挖掘案源。如对刑事部门办理的非法捕捞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行为人非法捕捞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避免出现“不刑”又“不罚”。进而针对近年来洋县辖区内非法捕捞行为频发的现象进行调研后,深刻剖析,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推“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贯通落实。二是深化“一体履职”移线索。依托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案件时注重发现、移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通过每月一次的检察官联席会议,各部门之间线索双向移送、结果双向反馈的监督合力正在增强。根据市院从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移送的线索,办理了某行政机关对药店存在的监管漏洞案,通过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规范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促使行政机关进一步推进药品智慧监管,健全药品追溯系统,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三是运用“大数据”找线索。坚持科技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进行法律监督,在选定模型后,积极向行政机关调取执法数据,全年运用大数据分析、评估、筛选案件线索20余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聚焦专项抓办案,小专项回应大需求
一是聚焦民生民利,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民生案件,围绕就业、社保、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聚焦劳动者、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事项开展监督,共办理涉民生案件50件。如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重效率轻权利保护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严格落实专项活动部署要求,重点关注涉企“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注重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发挥职能优势帮助企业合法经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走访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保护,做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三是围绕生态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托“四大检察”协同履职,聚焦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问题,办理涉生态环境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9件。四是关注行政争议,开展“实质化解”工作。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矛盾纠纷,保障民生民利。针对一起农民工欠薪纠纷,我院与行政机关共同监督协调,相关单位就冬季欠薪问题制定还款计划,并及时提交详细的还款结算清单,有效化解劳资矛盾。
四、完善机制抓协同,小案件推动大治理
一是凝心聚力,汇聚协作联动的强烈共识。为破解“不敢”监督难题,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并争取支持,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已纳入县域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每月评估通报。二是协同共治,构建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制定《关于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强化保障,构建强力有效的合力监督体系。为保障监督力度,与县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2025年,我院将主动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补短强弱,积极履职,推进‘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