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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检察宣传周】垃圾山丘变良田 引朱鹮筑巢安家

发布时间: 2023-08-25

 

“感谢检察院帮清理了‘垃圾山’,这里现在已经种上玉米、花生,我们经过这里心情好了,对面树林内已经有朱鹮筑巢安家了”洋县检察院干警在对一起涉及朱鹮保护区保护区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过程中,路过的一位村民向检察干警这样说。

2020年4月,洋县检察院干警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过程中发现,某镇辖区一山丘凹洼处存在倾倒、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且该处属于朱鹮、秦岭保护区,随即立案调查,并向该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2020年7月,该镇政府回复整改情况,办案干警回访后认定其确已整改到位。2021年8月,洋县检察院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该处又倾倒、堆放长约20米、宽约15米、平均厚度约1米的生活垃圾,垃圾总量约300立方米,形成一片垃圾“小山丘”,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面对反弹回潮情况,洋县检察院立即重启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及时通过现场勘查丈量、走访调查,固定了相关证据,并于2021年10月将该镇政府起诉至洋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镇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在案件审理期间,该镇政府书面回复已经进行了整改,请求检察机关撤诉。

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侵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监督措施,但提起诉讼不是目的,目的是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解决问题。为了深入研判该案件是否符合撤诉条件,2021年12月,汉中市检察院、洋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联合举办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人汇报了案件详情,镇政府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整改履职情况,并表态以此案为教训作为改进工作契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维护好辖区生态环境。最后,听证员结合案情和实地勘察情况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该案确实已经全面、彻底地进行了整改,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实现,检察机关可以撤诉。随后,洋县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对该案撤诉。

2023年8月15日第一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警再次深入涉案地点开展“回头看”,呈现在干警面前的是一片绿油油的庄稼地,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势良好,周边不时有朱鹮飞舞穿梭。路过的村民主动向检察干警讲述这里的变化情况,并高兴地说到对面树林内已有朱鹮筑巢安家。

近年来,洋县检察院立足县域地理区位优势,围绕朱鹮保护,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要抓手,“四大检察”齐发力,做深做实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办理了一批涉及朱鹮栖息地、觅食地保护案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取得了良好成效,以“检察蓝”全力守护“和美朱鹮”,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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