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包括母婴用品销售、餐饮住宿、生活美容、产后康复等服务内容,是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的融合经营地带,涉及妇女婴儿健康、隐私等多项权利,目前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许可条件。
2024年3月,南郑区检察院聚焦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新业态,对辖区3家母婴护理机构的经营范围、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公共卫生、合规医疗、消防安全等开展了专项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不全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经营主体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在整改过程中,南郑区检察院联合卫健、消防等行政单位开展现场座谈,指出月子中心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意义,各经营主体要提高认识,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通过整改,辖区母婴护理机构1家厨房完善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共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1份,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份,设置“不开展对产妇和婴儿疾病治疗”提示牌6面,清理畅通消防安全出口2处。
“益”路护行——共建安全文明乘车环境
2024年4月,南郑区检察院在履职责中发现,南郑辖区内某网约车驾驶员在载客过程中存在骚扰女乘客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其人身权益,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同年6月,一起交通肇事案再次引起检察官的重视。两起案件行为人均为网约车司机,违法犯罪行为也是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是否规范问题暴露了出来。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需依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服务车辆合法营运并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调查了解到汉中辖区内现有网约车平台公司3家,在平台公司注册的司机与实际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数相差较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还未全面开展办理。南郑区检察院在对涉及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监管职能请示市院的同时,向辖区交通运输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网约车违法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对网约出租车行业的引导,建立协同配合机制,促进网约出租车健康规范发展,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已对某网约车驾驶员的违规经营作出罚款5千元的行政处罚,其已全部履行。同时为规范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网约车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对网约车及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要求,同时在全市开展注册车辆及驾驶员合规化清理工作,对符合准入条件的车辆和司机办理从业资质。
“益”爱呵护——建设母婴设施温馨环境
2024年8月,南郑区检察院对辖区医院、体育馆等8处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配置、日常维护等方面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设施配备不规范,存在未按要求配备婴儿床和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母婴室导向标志设置不醒目等问题,不能满足哺乳期妇女或孕产妇的合理需求,妇女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南郑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母婴室舒适整洁和正常使用,满足群众的需求,保障母婴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的良好社会环境。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公共场所及时整改,提升母婴设施标准化水平。目前已升级改造3处公共场所母婴室,提高了使用率和服务性,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南郑区检察院聚焦源头预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从“月子中心”、网约车、母婴室等小切口入手,发现并办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机关共同推动行业治理升级,传递法治温度,实现良性发展,为妇女权益筑牢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