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其后张某主动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赔偿了家属认可的损失,最终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南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每一次上路行驶,驾驶者都肩负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重大责任。希望广大驾驶人员能从此案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牢记安全驾驶准则,杜绝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莫让一时的疏忽大意,造成一生的悔恨和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