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指出,分级段培养旨在遵循检察官助理职业成长规律,结合该院检察人才存储需求,以“政治引领、素能提升、动态管理”为核心,构建“初阶-中阶-高阶”递进式培养体系。通过分阶段培养目标设定、差异化能力建设,实战化训练,实现从基础辅助到独立履职,为南郑检察官队伍建设储备高质量后备力量。
该《办法》明确,分级阶段培养路径。初阶段,以入职1-3年的干警为主,采取政治与业务融合教育、导师帮带、多岗锻炼,夯实基础能力。中阶段,入职3-5年的干警为主,采取专项业务训练、参与重大案件办理、综合素能拓展,提升专业素能。高阶段,入职5年以上的干警为主,采取独立办案授权、课题研究与经验输出等方式,锻造复合型人才。
该《办法》强调,建立完善《检察官助理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履职档案”制度,全程记录参与案件、培训成果、创新项目等履职情况。优化激励机制,设立“办案能手”“优秀助理”等荣誉表彰,推荐优秀助理参加省市院业务竞赛,拓展职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