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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让生活更美好 让社会更文明——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汉中地方法规 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纪实

发布时间: 2024-03-22
     近年来,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既助推了汉中高质量发展,也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深化诉源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文明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检察机关积极的司法实践,让法规落地生根,又将人大机关立法转化为促进社会发展,建设文明社会的强大法治力量。

一、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汉江是长江的最大支流汉,也是引汉济渭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保护好汉江水质是汉中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大计。2023年,南郑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汉中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构建“检察+”工作模式,持续开展了保卫“两山两江”守护绿水青山、湿地生态保护等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水环境、水资源、岸线资源保护、森林湖泊湿地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尤其是办理的大河坎冷水河河道、高台和新集濂水河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个别烧烤店餐厨污水外溢直流汉江等案件,为保障汉江及其支流冷水河、濂水河水质良好、生态优良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千年以来,汉中作为汉人老家,绿色始终是这片沃野上最耀眼的底色。让汉中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是汉中新时代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2023年,南郑区检察院紧扣《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充分发挥公益监督职能,共办理工业污染、扬尘污染大气环境案件10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办理的城区汽修企业在喷漆作业中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案和多家建筑施工工地违规作业造成扬尘污染案,受到南郑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出专门批示。

三、文明养犬让生活更幸福为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规范养犬行为,2021年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但条例实施以来,南郑境内犬伤人事件依然频发,城市流浪犬日益增多,不少群众违规饲养烈性犬、携犬出户时不牵绳,狂犬病暴露等级达到Ⅲ级的人数每年都保持在2000人以上,养犬隐患已成为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一个重要问题。2023年,南郑区检察院对养犬管理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督促有关单位和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行养犬管理职责,落实《汉中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因该案产生了较好社会效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评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第一批)。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指出,该案是检察机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典型案例,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文明环境让城乡更美好“绿水环绕、窗明几净”良好的人居环境既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支撑,也是落实《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务实之举。但南郑区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部分镇村的灌溉渠道内存在大量废弃物、漂浮物,且渠底淤泥堆积,渠内外浮萍杂草丛生,既影响村民日常生活,也不利于该渠水利灌溉功能的实现。同时,该院还发现个别新建小区,在大门口和道路旁随意堆放大量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造成市容市貌受损以及环境污染。南郑区检察院通过走访调研、磋商会谈、制发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解决了新建小区和部分灌溉渠道无人管理、责任不清和无责任主体的问题,让城乡人居环境呈现出“水清、渠畅、路通、景美”的良好面貌,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汉中的现代化发展法治要先行,法治效能只能在不断的实践中才有源源不断的活力。用司法机关的积极实践,将法规落地,让法规生根,从而将人大机关的立法深入人心,成为共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共同为汉中的现代化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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