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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训戒教育”助力轻伤害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4-03-15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不起诉工作更加精准规范。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训戒教育会。市、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等应邀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远成主持,承办检察官潘磊就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充分阐释,案件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陈述,值班律师、侦查机关代表分别发表了意见。在全面了解案情、听取各方陈述后,三位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通过检察公开听证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最大程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落实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的理念,增强不起诉决定的释法说理性,督促当事人深刻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承办检察官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戒教育并送达了《训戒书》,阐述了故意伤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告诫当事人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严守法律底线。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再次悔过,表示已认识到错误,今后一定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并当场提交了书面悔过书。

下一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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