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院在开展聚焦为战保战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南郑部分景区未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落实涉军优待政策。
相关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应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服务。但我区部分景区未能严格落实这一要求,存在优待对象范围不全等普遍性问题。
在查明情况后,鉴于南郑景区经营单位较多,加之涉军优抚工作涉及多家行政机关,社会影响面较广,我院召开了检察建议诉前整改磋商会,邀请区发改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负责同志来院参加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确认,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协调,并制发了检察建议。
南郑区各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通力配合,依法保障军人军属等优抚对象依法享有优待政策,既营造出全社会尊崇军人、拥军拥属、支持国防的良好社会风尚,也为南郑文旅产业的发展增添了新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