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心组织,确保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成由南郑区检察院、南郑区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参与的第一巡回检察小组,并在巡回检察前进行了针对性专业业务培训。上述措施保证了巡回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在巡回检察过程中能够快速准确发现问题,确保良好的检察监督效果。
二、创新监督方式,由“坐堂问诊”变为“出门巡诊”
本次交叉巡回检察紧盯监督重点,充分发挥巡回检察的特点及优势,综合运用查、听、看、问、谈等方法,做实做细检察工作。检察人员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司法所实地查看、调看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信息、调阅有关案卷档案等书面材料、与社矫对象及矫正工作人员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受理矫正对象控告、举报和申诉等方式,对社区矫正法律文书、交付执行活动,监管活动、教育帮扶、变更刑事执行、解除矫正、终止矫正等方面进行认真检察。通过上述细致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
三、采用“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模式,努力推动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履职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此次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中,邀请汉中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参加,通过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强化检察人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观念,保证了检察工作精益求精、严谨细致地开展。同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和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加注重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整改问题,提高了司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吸纳未检业务检察官作为巡回检察组成员,提升综合监督效能。
本次交叉巡回检察,抽调南郑区院未检业务检察官参与检察。未检检察人员深入基层司法所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查阅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从是否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是否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进行社区矫正等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殊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并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进行面谈。主要围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针对性,强化监督力度,从专业角度查找矫正工作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