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们检察院有一个专门负责保护公益的部门,可以解决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我们厂附近的青龙河就存在水源污染问题,河道内乱倒垃圾、生活污水直排不仅污染环境,也有可能影响我们附近民营酒厂的酿酒品质,看看能不能帮助解决?”陕西省黄官酒业的负责人员对来访的检察干警这样说道。
近日,南郑区检察院相关人员在走访企业的过程中,收到了这样的反映。经了解,黄官酒业的生产厂区位于黄官镇青龙河河畔,酒厂的酿酒用水取自厂内的一口古井,该井历史悠久,水质优良,是该厂酿酒的优质生产要素。但该井距离青龙河河道不过五十米,河道的水体的好坏影响着古井的水质。然而近来,部分村民直接向河道排放生活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影响了青龙河的水质,如果长期如此,可能会危害到古井的用水安全,对该厂的生产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酒厂的反映引起了走访干警的高度重视,我院迅速派出人员对青龙河及其支流河道存在的生活污水直排,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认为上述问题确实存在,需要进行综合治理。但是鉴于河道及其周边环境治理,涉及流域面积大、群众多,同时涉及多个行政部门,要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就必须凝聚各方合力,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形成长效机制。为此,经我院多方联系协调,于4月8日在黄官镇人民政府召开了青龙河道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会议由我院分管副检察长李宏伟主持,黄官镇负责领导、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相关人员以及区水利局、区住建局、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和黄官酒业的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黄官镇政府、区水利局等行政机关一一介绍了对青龙河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举措,并纷纷表态,将依法履职,建立长效机制,迅速消除青龙河及其支流河道的环境污染问题,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好水酿好酒,酿酒中水是酒的命脉,没有品质足够好的水源来帮助酒的形成,给足酿造的环境‘血液’营养补充,是酿不出品质很好的酒的。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我们反应的问题积极履职,不但能保护生态环境,也能保证我们酒厂酒质的安全、稳定。”与会的黄官酒业代表这样说道。
坚持能动检察理念,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以司法保障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消除企业后顾之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一个个具体问题中解难点、排堵点,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服务一方、治理一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主动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