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赤城县检察院干警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中,发现被害人小丽与母亲租住在赤城县某乡镇的一处平房内,小丽母亲无固定工作,且抚养两个孩子,生活非常困难。为了让被害人健康成长,办案检察官及时对小丽进行了心理疏导,同时协调当地村两委、镇政府、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不仅指导当事人书写司法救助申请书,还协助他们调取诉讼材料、撰写相关法律文书。通过详细了解小丽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及加害人的赔偿能力等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司法救助,实现了检察环节上的“应救即救”,同时商请上级检察机关对被害人展开联合救助。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要求,立足检察职责依法能动履职,着重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不断增强救助意识,全面梳理司法救助线索,特别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持续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的救助帮扶力度,以实际行动为困境妇女儿童撑起司法救助“暖心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