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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学习办案经验 提高办案能力

发布时间: 2019-05-29

共同学习办案经验  提高办案能力

            ——南郑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案件办案组赴延安学习办案经验

 

 

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协同合作,共同提高办案能力,形成打击合力,近日,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洪新带领涉黑案件专案组六名检察官与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局部分涉黑案件办案人员一行13人赴延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黄龙县检察院学习交流涉黑案件办理工作。

由延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负责侦查、黄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闫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选编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与我区正在侦

办的叶某某涉黑案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为此,我院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安排公检法办案人员赴延安学习取经。

专案组一行先后与延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黄龙县检察

院专案组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延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主办人员介绍了闫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侦查工作,详尽系统地介绍了涉黑案件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特征等方面的侦查工作,并就侦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宝贵建议。黄龙县检察院领导与主办人员从协作配合、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庭审保障等方面介绍了黄龙检察院办理闫某某涉黑案件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对专案组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双方就协同配合机制、专案组组织构架、证据和事实认定、庭审保障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会后,专案组成员详细调阅了卷宗,查看了相关资料。

通过现场学习交流、查阅资料,专案组成员均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开阔了眼界,拓宽了办案思路,更解答了办案中遇到的难题,专案组将积极学习和借鉴延安市公安局刑侦支

队、黄龙县检察院在办理闫某某涉黑案件工作中的办案经验和先进做法,做好我区涉黑案件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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