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培训强意识 提升素能促保护

为深入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切实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近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文物保护专题普法讲座。各辖区镇(办)分管领导、群众文物保护员、非遗传承单位负责人及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讲座。
讲座中,冯安国副检察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亮点内容,结合县域文物保护现状,从“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红色文物首次纳入文物保护法”“不可以移动文物的消防安全措施”等维度展开解读。并就文物保护单位和群众文物保护员的职责分工进行讲解,重点阐释了县文化和旅游局的规划与管理职责、各辖区镇(办)的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群众文物保护员的日常巡查与管理职能,介绍了检察机关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
“这次讲座既有法律高度,又有实践深度,让我们对自己的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一位群众文物保护员在会后表示。此次活动通过“普法+座谈”双驱动,既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者“充电赋能”,也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同履职搭建了桥梁。
自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部门联动,围绕“汉水文化保护、羌文化保护、古道文化保护、红色文化保护、古镇名村文化保护”五个主题,制定10+N的工作措施,通过组建办案团队、建立协作机制、开展普法讲座、参与文物普查、办理文物保护案件、开展阶段性交流、将专项活动与羌文化示范区建设融合等方式,推动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文物无声,历史有痕。截至目前,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共寻访文物40余处,寻访人数100余人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运行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强化与文物保护部门协作配合,为宁强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贡献检察力量。(文字:刘昕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