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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4-16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宁强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早部署、快行动,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采用多项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细化市院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并印制检察院副办公楼副楼三墙标语及围墙标语,完善相关扫黑除恶制度等,我院先后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合制定了下发文件《关于联合组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法律指导服务队的通知》、《处理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下发文件《关于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制度》的通知;我院还与县监察委员会联合制定了下发文件《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的通知。

  二是在刑检部门设立专项办公场所,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办公,并制定实施方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为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明确专人接待、受理、记录及处理,设立黑恶势力线索举报箱,并明确接待、举报、分流等流程,及时对案件进行跟进了解。

 多措并举,旨在发挥检察力量,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形。

   

                                (刑检部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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