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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检释法】节后求职需警惕 付费入职不可信

发布时间: 2025-02-21

 

编前语:在法治社会的构建进程中,以案释法如同明亮的灯塔,照亮公众认知法律的道路。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本生动的法律教材,它们蕴含着复杂的法律关系、权利与义务的交织以及正义的衡量。宁强县检察院特开设“宁检释法”栏目,让广大市民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明白法律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如何保障公民的权益,又如何对违法行为进行约束。这些案例不仅是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积极推动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

“我人脉广,关系硬,认识人多,只要花钱就能搞定,安排工作的事你放心!”真有这样的好事?

案情回顾:20236月,犯罪嫌疑人臧某某通过网络直播添加张某某的微信后,谎称可以为其介绍体制内的正式工作,骗取张某某信任后,臧某某先后以入职体检、购买工装、政审、打点关系送礼等理由骗取张某某共计14000多元人民币,臧某某将骗取来的资金全部用于个人的日常消费。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臧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臧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经法院审理,臧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提醒!!春节假期过后,迎来了返岗求职的高峰期,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启动线上线下招聘会,力争实现蛇年招工就业“开门红”。而紧接而来的各地公务员考试、事业编考试也为青年群体带来了就业的良机。但需要注意的是,广大求职者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正规途径找工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需要通过统一考试、考核,切勿相信所谓“找熟人” “走后门” “托人打招呼入职” “有关系帮你进单位上班”等诈骗伎俩。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觉被骗,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字: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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