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3年1至3月,宁强县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宁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0件29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1件16人,不捕12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45件63人,共决定起诉29件39人,决定不起诉19人。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55%。一审公诉时共对37名被告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同期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为97.22%。
2. 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3月,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监督立案率为100%。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4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监督撤案率为75%。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22件次,已纠正22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3月,我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3. 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1至3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7件,同期已纠正7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次,同期已纠正4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1.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采纳率100%。
2.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同期采纳8件,采纳率100%。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1. 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2. 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1. 立案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其中,民事类立案2件,行政类立案44件。
2. 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3月,我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6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2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3月,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未成年人1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人。
2023年1至3月,开展社会调查3次,开展法治巡讲1次,开展法治讲座4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3月,我院受理信访案件3件,其中群众来访3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民事申诉类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