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自觉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现将我院2022年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案件27件45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0件31人,不捕10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13件159人,共决定起诉68件98人,决定不起诉34人。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共退回补充侦查2件。刑事“案-件比”为1.02。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2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1.73%。一审公诉时共对51名被告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8.11%,法院同期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比率为98.08%。
2、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上半年,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立案率为80%。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2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监督撤案率为100%。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上半年,我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上半年,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9件次,已纠正4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上半年,我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件次,已纠正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3、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上半年,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件,同期纠正9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人,同期纠正12件;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5件,同期纠正5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上半年,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2、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3件,法院同期采纳23件,采纳率100%。
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同期采纳18件,采纳率1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采纳率100%。
2、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采纳率100.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立案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其中,民事类立案6件,行政类立案50件。
2、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8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7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1件。
3、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3件,判决支持3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上半年,我院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4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
2022年上半年,开展社会调查7次,开展法治巡讲3次,开展法治讲座5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上半年,我院受理信访案件11件,其中群众来访8件、来信3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7件,民事申诉类案件1件、其他类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