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宁强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自觉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现将我院2022年1月至3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案件19件29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5件19人,不捕4人。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64件91人,共决定起诉34件52人,决定不起诉20人。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共退回补充侦查0件。刑事“案-件比”为1。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28%。一审公诉时共对12名被告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同期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比率为91.67%。
2、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立案率为100%。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1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监督撤案率为100%。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3月,我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0件次,已纠正30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我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采纳率100%。
2、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同期采纳9件,采纳率1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3件,采纳率100%。
2、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采纳率100.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1、立案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5件,行政类立案26件。
2、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3月,我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3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6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7件。
(五)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2年1至3月,我院受理信访案件6件,其中群众来访4件、来信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办理信访案件3件,其中刑事申诉类1件、控告类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