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 > 检务指南

汉中:探索形成生态环境检察“汉中模式”

发布时间: 2023-11-14

近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考察重要指示,学习传达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新阶段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凝聚力量,充分发挥监督办案职能,为汉中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绿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态城市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形成了生态环境检察“汉中模式”,各县区检察院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检察“品牌”亮点纷呈,推动构建起生态环境保护“共治网络”,生态环境检察“话语声音”进一步增强。 

  会议指出,要笃学深思,认清做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责任使命。以做好生态环境检察相关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烈的历史担当谋划、做实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助力美丽汉中建设,在发展中不断检验和坚定“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信念。 

  会议强调,要厘清任务,明确做好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目标思路。树立生态环境检察现代化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培养树立现代化生态环境检察理念,助力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办案质效,积极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增强生态环境检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工作机制,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夯实生态环境检察职能、机构、机制、规则和队伍“五位一体”工作基础,推进职能专门化,促进监督一体化、办案集中化、治理协同化,实现刑事追究、行政监督、权利救济、公益保护并举。 

  会议表示,要精研践行,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在打基础、谋长远上做文章。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细化实化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各项措施,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符合汉中检察实际的举措。要实现专门化这一“架构”,各县区院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办理,一体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落实好上级关于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要建好监督办案这一“主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就历史文化传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和汉江湿地保护等作出的重要指示,紧密结合汉中地域特点和生态功能分区,抓好监督、抓好办案。要抓稳工作协同这一“支撑”,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协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高校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相关工作,发挥志愿者团队优势,提升生态环境检察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 

  来源:汉中市人民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