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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 2025-04-30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规定,本院决定对勉县卫生健康局未依法履行勉县同沟寺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精神药品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57上午9

二、听证地点: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5612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海荣、王浩     电话:0916-2926278

 

 

 

勉县人民检察院

                                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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