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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检察】西部法制报:“三个善于” 化解矛盾在基层

发布时间: 2024-08-28
  今年以来,勉县人民检察院以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为重点,坚持善于依办案、用说理、以感人,把三个善于融入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做到检察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

  谢谢你们,帮我化解了纠纷。”87日,一起因赡养老人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张某,对前来回访的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张某和妹妹一家多年前搬迁至同一安置点,因前些年都外出打工联系较少,感情逐渐淡漠,近年来因赡养老人的问题常起纠纷。2023年,张某与妹夫李某再起争执,二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张某肋骨骨折轻伤二级。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后,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双方难以和解,矛盾随时可能扩大化。

  为妥善处理好这起轻微刑事案件,勉县人民检察院包案院领导与刑事案件检察官联合办案,采取刑事和解+多元化解模式,多次为双方搭建平台,担起引导员、心理医生等角色,引导双方把内心想法说出来,找到引发矛盾纠纷的根源,成功促成刑事和解,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结合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听证员意见,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司法办案在政治、社会、法律三个维度上的最优效果。

  袁检察官,麻烦你返回来一趟,我同意孟某某的赔偿数额。”726日,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返回县城的路上接到案件当事人李某某的电话后,立即赶回阜川镇,成功化解一起两名67岁老人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李某某与孟某某为同村村民,二人同龄,关系非常好。不久前,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孟某某在撕扯中推倒李某某,造成李某某左手桡骨骨折轻伤一级的伤害后果。因经济困难,孟某某无法向李某某支付全部医药费,提出支付3000元进行和解,李某某拒绝和解。

  考虑到双方有较好的调解基础,检察官耐心倾听了双方意见,找到被害人心结所在,讲情说理,帮助李某某回忆二人的闺蜜时光。最终,李某某表示接受孟某某的赔偿,但认为3000元赔偿数额过低。检察官再次走访了李某某的邻居,并联合李某某所在村妇女干部,从法理、事理、情理多方面进行劝说,最终促使李某某和孟某某握手言和。

  在办理此类轻伤害案件时,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充分运用三个善于在具体案件办理中的作用,抓住当事人间的特殊关系、矛盾症结,通过说透法理、讲明事理、融通情理,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实现了高质效办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的目标。

  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检察双进工作举措,结合检察+网格工作机制,整合被害人住所地村级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检察官力量,通过线上移动云视讯方式,对受害群众零距离进行线上刑事和解释法说理。检察官对梁某某一家人进行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最终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化解了家庭矛盾、缓和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有效促进轻微刑事案件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检察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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