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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追回全部赃款!

发布时间: 2024-07-29
 “谢谢检察官帮我追回全部损失,不然我连父亲治病救命的钱都没有……”近日,拿到退赔款的受害人冯某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冯某是一起诈骗案的受害人。去年9月,冯某来到勉县人民检察院向办案人员反映,他为了给没有工作的妻子找工作,自己多年积攒的5万元积蓄被嫌疑人雷某骗取,如今其父亲又因罹患癌症住院治疗急需用钱,冯某眼角含着泪请求检察机关打击犯罪、追赃挽损。


撒诈捣虚,骗取钱财推脱躲避

案件起因于2020年10月,冯某和雷某同为勉县某公司职工,在一次偶然的闲谈中,冯某提及自己妻子尚无职业,雷某自称在公司内部“有关系”,认识公司的大领导,冯某便请求雷某帮助其妻子“解决”工作问题,雷某随即答应。十余天后,雷某向冯某谎称已为其妻子在公司安排好了“路子”,只需要5万元“打理费”。冯某很快便将自己多年打工积蓄5万元转给雷某银行卡上。

然而,自从将“打理费”转给雷某后,冯某却迟迟等不到妻子的工作安排。冯某多次询问进展情况,雷某便谎称正在找人办理过程中,安抚冯某不要着急。直到一年后,冯某还未等来解决工作的“好消息”,却等来了公司因雷某连续旷工34天、对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雷某在公司待不下去,溜之大吉了!

2022年,冯某见雷某和自己的5万块钱依旧杳无音信,希望彻底破灭,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4月,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之前我跟他都是县里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工友,我那么信任他,他居然把我的血汗钱都骗光了。我父亲现在躺在医院治疗,妻子也没有工作,你们检察院可要替我们主持公道!”在向冯某了解情况时,冯某对检察官哭诉道。


巧言令色,检方证实诈骗行为

雷某被依法传唤后,仍辩解自己收钱后找人办理了安排工作事宜,只是没有办成,自己也没有逃匿,也向被害人承诺了退钱,雷某坚持自称他的行为属于正常民间纠纷,并不存在骗取冯某的钱财,不属于诈骗。

为查明事实,检察官对在案证据进行全面审查,逐项比对各类账单,并通过补充侦查,收集了证人证言、银行账户流水。面对铁证如山,雷某辩解不攻自破,终于坦白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述自己将收到的5万元用于在网上购买彩票,转账的收款人自己都不认识。原来雷某收到钱并没有找人去帮助被害人妻子找工作,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时间来掩饰自己的真实目的,检察官认为雷某主观存在非法占有故意,涉嫌诈骗罪。

 


追赃挽损,排忧解难彰显检察温情

虽然本案涉及被骗资金数额不大,但冯某妻子在家照顾孩子和病床上的老人,一家人只有冯某在外务工承担着家庭经济开销,其父又患病住院治疗,微薄的工资收入与高额的医疗费用、家庭必备支出相比显得捉襟见肘,对打击犯罪、追赃挽损的诉求非常强烈。为此,检察官深入了解案件给被害人生活带来的实际困难,对雷某退赔能力等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督促雷某及时退赔剩余款项,告知被害人办案进度。

为了尽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承办检察官多次给雷某及家人做工作,释明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让雷某列出具体的退赔计划,并劝导其及时劳动挣钱,积极退赔以减轻罪责。通过不断催促,雷某积极配合,前后五次最终将被害人的损失全部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勉县人民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追赃挽损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落实“检护民生”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理念,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以小案件守护“大民生”,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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